泰州某建筑安裝公司高管攜巨額現(xiàn)金潛逃至貴州定居,15年后被抓!

2018-04-24 來源:泰州裝飾招標網(wǎng)

公開審判


4月20日上午9點30分,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貪污案。被告人徐國俊犯貪污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一萬元。被告人徐國俊當庭表示認罪服法,不上訴。

被告人徐國俊系原泰興市第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(jīng)理,2002年10月25日,其利用職務之便,在銀行將公司的工程款34萬元以現(xiàn)金形式支取后侵吞,隨后一路潛逃,經(jīng)湖北省、四川省等地,最終在貴州定居,搖身一變,成為四川人“吳紹良”,并且娶妻生子,重新組建了家庭,直到2017年12月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
被告人徐國俊在最后陳述中提到,這15年來其不敢與家里聯(lián)系,15年前其離家時父母健在,而如今,父親已于三年前病故,其連父親最后一面都沒有見到。這15年來,其對父母未盡子女之孝,對子女未盡父親之責,每每想到這些,飯不能進,夜不能寐。

34萬元在2002年可以說是一筆不小的數(shù)目了,原泰興市第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業(yè),被告人徐國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私吞公款,數(shù)額巨大,且潛逃多年,情節(jié)惡劣。然而天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,其終被抓獲歸案,承擔其應負的刑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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